在很多人眼中,“翻墙”只是获取信息的手段。但在中国,提供技术工具本身就足以让你失去自由。 2019年以来,随着网络封锁的持续升级,警方开始把“开发或推广翻墙软件”的个人列为重点打击目标。
这类案件不像张展或孙大午案那样高调,却在程序员和技术社区里制造了更深的寒意:技术中立性不再存在,任何跨墙工具都可能被定性为“危害国家安全”。
被盯上的人
2019年底,一位成都的网络工程师因为开发一款名为“Potatso Lite”的科学上网工具,被警方带走。
公开信息有限,几乎没有任何媒体报道他被拘留的过程。
他的家属在社交平台发出求助帖,帖文很快消失。
同一时期,深圳、南京、杭州都有程序员因“搭建VPN服务器”或“售卖VPN账号”被立案调查。
有的案件以“非法经营罪”起诉,有的则直接以“提供程序危害国家安全”定性。
没有官方统计显示究竟有多少人被抓,但一份互联网行业内部流传的风险提示名单里,这类案件数量在逐年增加。
罪名的模糊边界
翻墙软件开发者面临的最大问题,是法律定义极不清晰。
在不同案件中,指控罪名往往在这几条之间切换:
- 非法经营罪
- 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
-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
- 危害国家安全
例如成都的案件,警方在刑拘通知书中称,嫌疑人“非法开发、发布翻墙软件,破坏国家网络监管秩序,危害国家安全”。
但没有说明具体哪条法律禁止开发此类工具。
这种模糊,恰恰是可随意伸缩的口袋罪。
低调的抓捕流程
与舆论高曝光的“典型案例”不同,翻墙软件开发者往往在完全不公开的情况下被捕。
通常流程是:
- 技术侦查定位服务器与账号。
- 通过平台获取身份信息。
- 先以“配合调查”传唤。
- 扣押设备、封禁域名。
- 家属被口头告知“不要对外声张”。
有家属后来接受采访时说:“律师都搞不清具体的罪名,问案子性质也没有明确答复。”
在几起案件中,嫌疑人长期失联,被羁押超过6个月。
司法处置的强硬
2020年,一起南京案件在网络上传出:
开发者因售卖VPN账号被判刑9个月,罚款1万元。
判决书理由是“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”,没有任何“国家安全”措辞。
而另一名程序员,在深圳被判刑3年,罪名是“危害国家安全”,判决书没有公布。
同样是提供科学上网服务,刑期可以相差数倍,定性可以完全不同。
在律师与家属看来,这并不是法理,而是态度。
舆论的“真空区”
翻墙开发者案件极少在官方媒体出现。
没有通稿,没有专题节目,也没有评论区的骂声。
它们像一块被刻意切掉的区域,所有消息只能靠社交网络零星拼接。
这一切反而让它更可怕:
没有报道,就没有“存在感”;
没有存在感,就没有舆论压力;
没有舆论,就没有辩护空间。
行业的寒意
在程序员圈子里,2020年后有一种明显的趋势:
越来越少人敢公开讨论翻墙工具。
GitHub上的项目被匿名化,论坛上相关技术帖很快被撤下。
哪怕是做开源研究,开发者也担心:“这会不会成为下一个罪证?”
某种意义上,这种静默的寒蝉效应比高调判刑更具威慑力。
国际反应与对比
虽然国内几乎看不到讨论,国际组织在年度人权报告里已多次点名:
- “翻墙软件开发者成为中国新一轮打击目标。”
- “任何试图让信息自由流动的技术都被视为威胁。”
《纽约时报》在2021年的一篇报道里,称这类案件是**“数字长城的新防火线”**。
在大部分民主国家,开发科学上网工具不构成任何罪行。
法律与道德的冲突
翻墙开发者案件呈现了一个根本性的矛盾:
- 从国家立场:封锁外部信息是“维护主权”。
- 从技术立场:信息通道本身没有立场。
- 从法律立场:模糊罪名的滥用与自由保障直接冲突。
当这三条逻辑交汇,个人开发者成为最脆弱的牺牲品。
启示与破绽
这些案件虽然低调,却留下几条清晰的破绽:
- 法律缺位:没有具体条款禁止开发工具。
- 选择性执法:同类行为处理标准不一。
- 国际对比极大:开发工具在国际视野里几乎无罪。
- 舆论封锁明显:不允许任何公开讨论。
它们同样提醒人们:
镇压的核心不是让所有人恐惧,而是让所有人觉得“最好闭嘴”。
结语
如果张展案是“信息发布的高调镇压”,翻墙开发者案就是“信息通道的无声封杀”。
没有镜头,没有记者,没有旁听者,只有一纸通知书,和沉默的屏幕。